我县发布《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助力脱贫攻坚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纵深推进,我县在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子女有安全住房而父母等长辈居住在危旧房中,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父母生活起居无人照料的现象。为此,我县发布了《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明确赡养人赡养义务,构建孝老爱亲良好社会氛围。 

通告明确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等多项规定,并严厉打击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目前,全县已全面展开了不履行赡养义务大排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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