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我县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我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包括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

  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全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概述如下: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县政府办公室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要求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的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宁城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制度》、《宁城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各乡镇、部门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采取多样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网站、电子大屏幕、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通报会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制定下发政务信息任务分解的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各乡镇信息报送任务,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三)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数据,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截止目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四)强化公开工作监督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表》,明确奖惩标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同时我县积极制定《宁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核制度》、《宁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以增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认识和促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5年,全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0余条。其中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机构设置类、人事调动及其它多类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多样性显著提高。

 (二)2015年,我县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1530余条。除政府门户网站以外,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推进重点领域的重点信息公开。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我县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领域信息公开,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由县财政局指导各成员单位的资金情况发布,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工作。二是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餐饮消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三是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四是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官方网站开设工程招投标栏目,主动公开招投标信息,工作动态。五是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事故信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更全面、更及时、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同时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等重点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在涉及自身权利方面的重点信息知情权。

2、全面公开政府权力清单清理结果。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内容,共涉及县直、垂管、条管等44个部门,共计5444项。其中,行政许可183项,行政处罚4185项,行政强制措施138项,行政强制执行50项,行政确认114项,行政给付54项,行政奖励66项,行政征收59项,行政监督检查336项,其他行政权力259项。均将权力清单内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便民查询点等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县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民众依申公开等产生的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免除。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县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高,一些部门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公开意识不强,缺乏公开的主动性;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部门没有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导致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连贯性、条理性不够。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2016年我县将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切实加以改进,努力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加大业务水平培训,提升工作力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关系,全面了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熟练掌握网上公开技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不断提升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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