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年2月2日 文  号: 宁政办发[2017]7号 公开时限: 固定公开

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城县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城县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119日    

 

 

宁城县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3-2017)〉的通知》及《赤峰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计划》(赤农牧科发〔2017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坚持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实现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保护大气环境为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管控区内无秸秆焚烧火点且行政区域内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上一年减幅达30%(含)以上,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坚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蓝天碧水,共建绿色家园。   

  三、工作重点

  (一)秸秆禁烧工作

  1.全县境内实行秸秆禁烧,严格管控区为:城区周边3公里、铁路、国道、省道、一级路、干线公路两侧2公里区域内。

  2.重点禁烧时段:全年。

  3.其他区域火点逐年递减,明显减少,尽可能做到无火点。

  (二)秸秆综合利用

  1.建立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鼓励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市场化推进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利用。

  2.加强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发展机械还田,大力推广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做法,充分促进秸秆资源肥料化利用,肥沃地力。

  3.扶持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推广秸秆青黄贮、颗粒化等饲料化利用,有效推动秸秆喂养技术,满足牲畜饲料需求。

  4.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推广秸秆固化生物质颗粒,压块,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推进生物质燃料使用,推广生物质炉具,带动周边农户使用节能炉和生物质燃料,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率。

  四、工作安排

  2017年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自11日起至12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11日至215)。各镇乡街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巡查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责任“五落实”,形成协调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采取“挂条幅、贴标语、发传单、村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各镇乡街于226日前将具体禁烧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216日至1215)。各镇乡街巡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重要时段坚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全天候巡回检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大气办公室)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督导检查情况,公布举报电话2840061,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禁烧信息。

  (三)总结汇报阶段(1216日至1231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乡街秸秆禁烧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结果通报全县,并报县大气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县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面负责秸杆禁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各镇乡街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县直部门统筹协调,镇乡街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各镇乡街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发挥秸杆禁烧主体作用,按照领导指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导巡查到位、措施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坐阵一线具体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重要时期及重点地区做到昼夜24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各村的负责人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无大面积焚烧秸秆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镇乡街、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法律、法规,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要将禁烧通告贴到每个行政村,禁烧条幅张挂到主要道路两侧,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大面积焚烧秸秆行为,对每次举报属实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四)强化责任追究。凡对秸杆禁烧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行动迟缓的,一律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镇乡街进行督查,具体做到五查: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工作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对故意纵火并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严重事件,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加强秸杆综合利用。积极引导种养殖企业及合作社,开展秸秆收贮加工转化,各有关单位、各镇乡街要协助企业申请国家项目支持,快速提升秸秆消纳能力;积极探索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力争在生物质成型燃料(颗料、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基料)、秸秆青贮等专项技术上实现大的突破。

 

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中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树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仕文 县农牧业局局长

  员:丛树宝 县环保局副局长

     侯树春 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

     李树海 县农牧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业局,主任由张仕文兼任,副主任由李树海兼任,成员从农牧业局抽调。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秸秆禁烧日常工作,负责秸秆禁烧督查及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今后,除县领导外,领导小组如有其它成员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政府办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