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城县本级权责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县政府已于2015年梳理完成了宁城县本级权力清单。2016年,县政府要求各部门对权力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了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截止目前,责任清单已梳理完成,同时完成了与权力清单的融合,正式形成了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涉及县直、垂管等37各部门,分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确认、给付、征收、奖励、监督检查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十类,共有权力事项4523项,设定责任事项33921项,追责依据9388条。其中,行政许可108项,设定责任事项1111项,追责依据426条;行政处罚3414项,设定责任事项28229项,追责依据7266条;行政强制措施126项,设定责任事项626项,追责依据196条;行政强制执行43项,设定责任事项197项,追责依据100条;行政确认82项,设定责任事项321项,追责依据137条;行政给付47项,设定责任事项186项,追责依据83条;行政奖励170项,设定责任事项1020项,追责依据179条;行政征收49项,设定责任事项225项,追责依据103条;行政监督检查241项,设定责任事项1258项,追责依据488条;其他行政权力171项,设定责任事项748项,追责依据410条。
现将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十五天,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4232457
宁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