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受理条  件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申报资料按要求提供齐全;

3、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办理流程

咨询窗口受理初审审核审定记载于登记簿缮证发证

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 时 间

地址:宁城县哈河大街中段南侧政务服务中心2楼  

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办理电话

0476-----4272077

申 报

材 料

列 表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视具体申请登记事项而定)。

承诺时间描  述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应进行公告的,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收费设置

(一)房屋登记费: 住宅:80套 非住宅:550

(二)交易手续费:1、存量住房:6平米

2、非 住 宅:8平米

3、房屋继承、赠与:400

4、房屋析产:200

5、保障性住房:(1) 登记费:40

2) 转让手续费:1.5平米

6、新建商品住房:3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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