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有关农机企业:
2018年 1月22日,我局印发《关于暂停浙江勇力机械有限公司和浙江俏宇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有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暂停勇力公司3WPZ-200A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和俏宇公司3WPQ-1000型牵引式喷杆喷雾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浙江勇力公司和俏宇公司所授权经销商阿鲁科尔沁旗天昊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分公司、突泉县城郊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经销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为三个月。
截至目前,我局仅收到赤峰市农牧局报送的阿鲁科尔沁旗天昊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分公司向巴林左旗、赤峰市农机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近期,我局责成赤峰市农牧业局和巴林左旗农机服务中心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暂停期间,阿鲁科尔沁旗天昊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分公司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有效处理了因产品暂停造成的相关问题。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勇力公司3WPZ-200A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和俏宇公司3WPQ-1000型牵引式喷杆喷雾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取消突泉县城郊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经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
二、恢复阿鲁科尔沁旗天昊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左旗分公司经销补贴资格。
请相关企业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