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闫鸿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

  根据宁城县委《关于闫鸿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党干字[2018] 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

  闫鸿钧聘任宁城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孔庆斌聘任宁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宁城县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君宝聘任宁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宁城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袁锦海任宁城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路远平任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宁城县规划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赵洪盈任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免去宁城县接待办主任职务;

  程丽任宁城县档案局副局长,免去宁城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金立新聘任宁城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博物馆馆长;

  沈海宝聘任宁城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执法科科长;

  陈强任宁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景龙任宁城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宁城经济开发区中京工业园区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凤民任宁城经济开发区中京工业园区办公室主任;

  张立志任宁城经济开发区中京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宁城县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姜国彬任宁城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宁城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商中起任宁城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宁城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李文忠聘任宁城县医院副院长;

  刘彦武聘任宁城县社会福利院院长,免去宁城县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职务;

  白慧良聘任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主任;

  张学敏聘任宁城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宁城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博物馆馆长职务;

  韩振武聘任宁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昕任宁城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建慧任温泉街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桂君任铁东街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洪学宁城县规划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丽波宁城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海峰宁城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文凯温泉街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传生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国玉宁城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免去李丰年宁城县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免去黄秀春宁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职务;

  免去邵国臣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主任、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袁巨瑞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彦君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乌力吉宁城蒙古族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徐国山八里罕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志良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免去李春明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俊成宁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职务;

  免去付丽荣铁东街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树一肯中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刘起宁城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显良宁城县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卢永林宁城县商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职务;

  免去张志宇宁城县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职务。

 

 

 

                      20182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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