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加快权责清单制度落实、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举措,对有效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会议要求,现就我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机制建设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是“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一细则是“随机抽查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具体内容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权力清单内,依法可以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具体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执法人员名录库”的编制。编制“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单位必须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列入“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必须是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在岗在编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单位的合同工、临时工、临时聘用、借调人员不得列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各单位的“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编制,报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

“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各执法单位根据法定监管事项和执法区域进行编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统计,确保监管对象全部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需要工商等部门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的配合与协助。

“随机抽查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的流程细化工作,由各执法单位根据本部门的执法监管重点、监管事项、监管程序依法进行编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

                          

                                                                                                               20161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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