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共6大类15名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与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附件: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宁城县人民政府

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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