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完善“四大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我县围绕建设生态安全、优质高效现代农业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四大体系,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监管体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负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检测体系。投资300万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建成检测实验用房400平方米、专项实验室6个,同步配备了农药残留速测、兽药残留检测等相关设备。各乡镇均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设备,并在5个乡镇、4个蔬菜批发市场和4个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了标准化检测室,初步形成了县级抽检、乡级普检、合作社及市场自检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全县农产品检测覆盖面达到100%。

三是执法体系。成立了宁城县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专职执法人员9人,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每年抽调农牧业、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经营门市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起,有效保障了农产品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

四是追溯体系。大力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标准的,由县农牧业局统一发放《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正在与浙江天演维真公司合作,计划投资2000万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大数据云平台项目,目前已将5个蔬菜主栽品种、5个万亩日光温室园区、12家龙头企业及合作组织纳入监管平台,通过扫描二维码,便可对产品的产地、生产者、经营管理、投入品使用、市场销售等信息进行查询。同时,组织6家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试点,对农药购、销、存各个环节全部建立电子台账,进货渠道、销售去向进行实名登记,实现了投入品管理全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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