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民办养老机构的电、水、气、热等费用,全部按居民价格收取,并免收电视网络费;在建设用地、税费征缴、环保、卫生餐饮等方面一并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对民办养老机构各项补贴政策,包括床位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级评定补贴以及责任保险补贴等,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
二是持续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力度。2017年,投入资金80万元,对15家敬老院实施了安全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和厨房改造、阳光棚建设项目,有效改善了敬老院的基础设施条件。
三是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积极开展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弘扬孝老爱亲的社会风尚。在“敬老月”和重阳节期间,组织相关部门走访慰问贫困、孤寡老人以及百岁老人,并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
四是落实城乡老年人医疗救助制度。2017年,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老人5420人,占全县医疗救助对象总数的64%。
五是落实高龄津贴政策。2017年1月开始,高龄津贴实行普惠制发放,对全县9340名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1名百岁老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600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580万元。
六是落实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全县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3万人,占城乡低保总人数的63%。
七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对全县333名“五保”人员、28名城镇“三无”人员进行集中供养,对剩余3753名“五保”人员、244名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补贴资金482元和82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了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