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县出资257万元,按照每人70元为贫困户投保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该保险对贫困人口保险年度内住院的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一次或累加超过3000元的部分,保险公司按94%再次赔付,赔付医疗费用最高可达20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再次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力度,确保贫困户看得起病,不再因病返贫。
2018年,我县出资257万元,按照每人70元为贫困户投保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该保险对贫困人口保险年度内住院的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一次或累加超过3000元的部分,保险公司按94%再次赔付,赔付医疗费用最高可达20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再次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力度,确保贫困户看得起病,不再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