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 “四个结合”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

为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我县通过 “四个结合”,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法制宣传与课堂教育相结合。融合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教育,在思想政治课上讲解青少年法律知识,在学科教育上创设政治课讲《宪法》,历史课讲《兵役法》,地理课讲《环保法》,生物课讲《动植物保护法》的普法教育新模式。

二是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开展以《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外,大力开展参观青少年犯忏悔录等法制实践活动。

三是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在开展普遍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问题少年”的法制教育。由学校组织教师与“问题少年”“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其在思想上引导、在心理上开导、在学习上辅导、在生活上指导,全方位地对学生进行细致教导,有效地减少了青少年犯罪。

四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每学期组织家长参加法制宣传讲座,借助由于教育方式不正确而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例分析,形成家长和学生学法、用法良性互动。同时在学校、社区设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栏,营造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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