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宁城县汐子镇政府主要职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城镇管理、村镇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各村(社区)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部门主要职责

拓展财政资金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发展理财新思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单位基本需求,缓解财政困难,保障重点支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汐子镇人民政府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5个,与上年比较没有变化。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汐子镇人民政府,设编制人数83人,其中:事业编制46人,行政编制37人;财政供养人员138人,其中:事业人员69人,行政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事业退休人员19人,行政退休人员25,遗属人员21人。

(二)汐子镇政府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906.24万元,比2017年预算1875.32万元增加30.92万元,增长1.65%,主要是由于人员调动,增加开支人数3人和工资调整增加工资支出

支出预算1906.24万元,比2017年预算1875.32万元增加30.92万元,增长1.65 %,主要是由于人员调动,增加开支人数3人和工资调整增加工资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90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2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90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68万元,占比99.92%;项目支出1.56万元,占比0.0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06.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14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309.24万元相比,增加51.9万元。主要用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部门发展性专项支出、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3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197.90万元相比,增加7.63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离退休支出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25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58.89万元相比,增加5.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部门发展性专项支出、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71.82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70.95万元相比,增加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1146.44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1193.78万元相比,减少-47.34万元主要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部门发展性专项支出、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等。

6、国防支出0.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乡镇兵役征集。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99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15.82万元相比,增加1.17万元主要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部门发展性专项支出、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等。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9、国土海洋资源气象等支出34.57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26.24万元相比,增加8.3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4.6万元,比上年减少0.4  万元,下降-1.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2、2、公务接待费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0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万元,比上年预算15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1.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3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汐子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今年信访经费没有在乡镇级预算中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严格执行项目预算评审、招投标制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6辆, 其中: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没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公开,执行政府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合同制、验收及移交监管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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